護士之恥----心痛

2010040802:33

這段長達9分多的影片,投下了一個震撼彈,每節的新聞不斷的放送著,影片中有幾名護士,對著臥病的老人嘻笑怒罵....種種行徑真的只能說是很惡劣,儘管事後這位小護士招開記者會為自己澄清,但是看過影片的人,相信心裡自有評斷,真的只是單純的要逗老爺爺開心嗎?如果真的是,我想也不會搞到大家群情激憤、大力撻伐了。

很訝異現在護理人員的素質居然變成這樣?!前一陣子接到專科同學的電話,她目前在一家醫院當帶實習的老師,她很鬱卒的說:被學生告到學校,說我很機車....同學悶悶不樂的說著,現在的年輕學子很難教,明明是自己學習態度不佳,稍微緊迫盯人,卻反被學生告。她還說,常常實習上班時間到,卻還看不到某某同學,還得打電話去叫起床....聽了真的覺得很不可思議,以前我當護生(實習護士)的時候可是戰戰兢兢呀!儘管有的老師真的很嚴厲,但是也不敢多說什麼(雖然也會跟同學互相抱怨老師),畢竟老師嚴厲的要求,是希望我們能扎實自己的護理專業知識,臨床的護理工作也是培養我們照護病人的技巧。

照顧病人不只要照顧他們的身體,也要能照顧他們的心理。以前實習,曾照顧一位左側偏癱,插氣切的老伯,沒有親人照顧他,只有看護在照顧他。剛接手照顧他的時候,老伯對我有很深的敵意,或許長期臥床,老伯可是病房出了名的脾氣暴躁。因為插氣切的關係,老伯沒辦法說話,根本無法溝通。後來從學姊那邊聽說老伯很喜歡畫圖,有一天我就拿了一本圖畫本給老伯,跟他說:你可以用你可以動的右手來畫圖喔!或者你想說什麼,你用寫的,這樣我就知道你想說什麼了!因為這本圖畫本,建立了老伯對我的信任感,老伯漸漸的少發脾氣了,可以看到的是老伯嘴角上揚的笑容多了!要離開外科病房到其他單位實習的時候,老伯畫了一幅畫送我,我們的實習老師還開玩笑的跟老伯說:我照顧你那麼久,你畫不是要送我喔?是要送我們小護士喔!我吃醋了啦!和老伯告別時,老伯還眼眶含淚,捨不得我們離開....其實實習的一年裡,有很多難忘的小故事,但這個老伯是我實習生涯中很美好的回憶,也讓我領略原來護理不是只要完成常規的治療工作,更多時候還要關心病人的心理感受。

只能說家庭教育和學校教育都必須檢討,如果說培育出來的護理人員都跟這影片的小護士一樣,那將是多麼可怕的一件事。怪獸家長所教出來的孩子,將來會衍生多少的社會問題......我想我們都必須要反省和思考。

或許這只是個案,也或許更多黑暗面我們沒有看到.....但相信用心照顧病人的好護士還是大有人在。在網頁中,有很多怒罵這位小護士的激動言詞,但是身為護理人員,也有很多不為人知的苦,在責難的同時,也要想想病人、家屬也可能對護理人員處處刁難。我在部落格也搜尋到了這位冰友的文章,其實也道出了護理人員的心聲,也希望大家可以去看看。

關於--搞笑護士/護士之恥--的文章

http://tw.myblog.yahoo.com/jw!OK9O7ECQHwS9kmrllGlONljqYA--/article?mid=814

 

順便和大家分享新興名詞:怪獸家長

 

怪獸家長

       "怪獸"在最早之前,只用來形容巨大又恐怖動物,或者是故事書裡常會出現的不知名會吃人的角色..........

但至今已隨著文化的進步,連用詞也跟著改變~~~現在的"怪獸"已不單單只是形容動物了....也可以轉換成另一種意思,

那就是--用來形容讓人覺得恐怖,難以應付的人~~~~

現在就讓我們來看看以下的文章.......

「老師,我家小孩在學校拍團體照都沒有站在最中間,這會對孩子造成心理傷害,請老師注意。」


「老師,我家孩子和小朋友在學校為了搶玩具發生爭執,學校應該撤離那件玩具,以免再發生相同爭執。」


以上兩則訊息取自日本《每日新聞》。日本媒體甚至轉述,學校表演「白雪公主」話劇,家長不願自己的孩子演小矮人,所以舞台上佔滿了二十幾個白雪公主。


經常向老師抗議、抱怨,刁蠻不講理,處處干涉學校作為的父母愈來愈多,這群被戲稱為「怪獸家長(monster parent)」的父母已經成為日本教育圈的頭痛議題。

日本法政大學教授尾木直樹分析:

所謂的怪獸家長有五大種類:


1.學校依存型(任何事情都推給學校)。


2.自我中心型(凡事只考慮自己,要求學校順應自己的時程安排活動)。


3.暴力型(以暴力或倚杖暴力團體名義對學校施壓)。


4.權力主張型(只提出對自己有利的理由,推托學校的安排或要求)。


5.抱怨型(經常提出不合理抱怨)。


日本作家皆川秀一指出,日本教師自願請求退職率以及自殺率逐年增加。許多教師無法承受各式各樣怪獸家長的不合理要求與抱怨,選擇結束教師職業甚至結束自我生命!


因此,日本部份教育委員會,甚至製作《擊退怪獸家長指導手冊》,統一發送給全國教師,指導老師該以怎麼樣的心態面對各種棘手的怪獸家長問題。文章取用自天下親子誌。

網頁出處http://blog.joy.com.tw/index.php/BB077/2010/03/23/title_2640